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名言
有才者固难得,苟无德以将之,反为累尔,穷达自有定分,枉道而求之,徒丧所守。
——崔与之
责己,可以弭天灾;正家,可以厚风俗。
——崔与之
简介
崔与之(1158—1239年),字正子,号菊坡,谥清献,广东增城人,南宋著名的政治家、词人、学者、军事家。崔与之历任四川安抚制置使、浔州司法参军、淮东安抚使、工部侍郎、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等职,官至金紫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累封南海郡开国公。学术上,他反对一昧空谈“修身”“性命”,主张事功之学,进而创设岭南“菊坡学派”。军事上,他曾在扬州和川蜀两度主持军事,成功抵抗金人侵扰。崔与之从政数十年,官至显贵而不养妓,不增置田产,不受各方馈赠,以“无以财货杀子孙,无以政事杀民,无以学术杀天下后世”的名句自警,从而成为宋朝的一代名臣。
事略
公而无私 毁宅葺仓
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崔与之生于广州增城(今广州增城区)一个医生家庭。崔与之的祖上原本是汴州人,后为逃避战乱,迁徙到岭南。他的父亲崔世明,年轻时曾尝试过考科举,但是屡试不第,于是感叹:“不为宰相,便为良医”,开始悉心研究医术,并在家乡一带行医,颇受当地百姓爱戴。在崔与之少年时,父亲就因病去世,因而家境贫寒,但是他“倜傥有大志”,刻苦读书,钻研经义,立志救国济民。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年)下半年,他在友人的资助下,前往临安参加补试,考入太学。三年后,三十六岁的崔与之考中进士,成为当时第一个由太学取第的广东士子。
崔与之中进士后,受任浔州司法参军,分管地方法律事务。南宋时期,政府为调剂粮食丰歉,在各地设有粮仓,号为“常平仓”。浔州的常平仓因年久失修,破败不堪,一旦雨季来临,仓米就会遭雨水侵蚀而作废。浔州知州不愿花钱整修粮仓,竟然决定将常平仓的粮食全部卖出。崔与之得知后,对知州的这一做法坚决反对,他认为设立常平仓的目的在于储粮备荒、调节粮价,非灾荒之年不能轻易开仓,更不能挪作他用。反对之余,崔与之主动请缨抢修常平仓,砖瓦不够,就将自己居所的瓦片拆下修葺粮仓。就这样,崔与之抢在雨季来临前,把常平仓修补完毕,保住一州百姓平准丰歉的粮食,知州为之叹服不已。
不畏强权 秉公执事
浔州司法参军的任期结束后,崔与之被调到淮西任提刑司检法官,负责淮西的司法工作。
当时有一位退休在京的王姓枢密官之子,因巧取豪夺寺庙的田产而被人状告。淮西的地方司法官员迫于王枢密的声望,都不敢受理。只有崔与之不畏权势,毅然接下此案,并根据证据和实情秉公判决,责令王枢密之子退还寺庙田产。王枢密不仅没有包庇自己的儿子,还肯定了崔与之的做法,并将崔与之推荐给京城各部门。一时之间,崔与之在京城名声大震。
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崔与之改任建昌军新城(今江西南城)知县。新城民风彪悍,历来难以管理。这一年江西爆发大饥荒,部分饥民铤而走险,将官府用以救济百姓的粮食抢劫一空,严重影响救济工作的推行。当时情况非常危急,崔与之当机立断:一方面禁止地方富户囤积粮食,以政府的名义先借用富户的粮食,赈济饥民;一方面毫不手软地派人捉拿带头抢劫官粮者,并下令打断这些人的手和脚。在恩威并施之下,崔与之迅速控制局面,并让地方安然度过饥荒。事后,崔与之上书朝廷请罪,对自己下令打断别人手足的“酷吏”行为深表自责,他这种敢于担当的行为让当时许多官员大为惊异。
崔与之担任新城知县期间,正值南宋拟对北方的金国发动“开禧北伐”、尝试收复北方失地,因而向地方州县各地催缴粮草。在县财政无力购粮之际,崔与之拒绝当地压价向农民征收粮食的惯用做法,而是坚持由农民自行定价,公平买卖,并主动捐出俸禄来充实府库。新城农民曾在饥荒时受过崔与之的恩德,现在又听说他甘冒被罢官的风险维护百姓利益,极为感动,都纷纷按照较为合理的价格缴纳粮食。没过多久,新城县就如数完成军粮任务。崔与之在新城县的做法得到主管赋税征收的转运使赵希怿的认可,他下令各州都要仿照此法施行,不能进行无理压价。此外,为减轻百姓负担,崔与之大力整顿当地赋税政策,减除法定赋税以外的所有额外费用,并且规定百姓应缴纳的钱粮要直缴官衙,对已经交纳的要严格登记,对尚未缴纳的百姓也不能催逼,更不能责罚。崔与之的这一做法,不仅减免了赋税征收过程中的各种中间环节和费用,而且减轻了当地百姓的负担,结果百姓都纷纷按时按量缴纳赋税。
清廉勤政 为民除弊
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崔与之被朝廷任命为广西提点刑狱,兼提举河渠常平。
广西路辖区内的海南岛和雷州,大部分是荒寂之地,属边远军州,特别是海南岛在当时更是被人称为“不毛之地”,以前从未有朝廷官员涉足此处。崔与之不辞劳苦,在三年里走遍了辖区里的每一个州县,最远到达了海南岛(朱崖)。每到各地巡察,崔与之一行都是轻车简从,自带费用。所到之处,秋毫无犯,各州供应馈赠的财物一概不受。一切公务开支按日计给,不用地方一分一毫。每次巡查的路程长达数千里,劳累异常,崔与之“往返劳瘁,发为斑”,甚至因此而染上了风眩之疾。
崔与之第一次渡海去海南时,因风浪大作、船舵折断被迫返航,但他仍然不懈努力,第二次出海终于到达琼山县。
海南岛盛产苦丁和“吉贝”(即棉花),当地官员为了敛财,便将苦丁强行认定为茶叶,向百姓征收茶税,并开设工场,强征妇女用“吉贝”纺织衣服,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极大的苦难。崔与之刚到海南,就发表布告,宣布废除这两项恶政,当地百姓无不欢呼雀跃。
崔与之渡海之时,就抱定决心,“海外诸州官吏不法久矣,我欲为民除害”。到了海南,他“劾四郡贪黠吏数人,自此,官吏始知有国法,不敢害民矣”。除此之外,崔与之还得知,早在北宋熙宁年间就已经颁行的免役之法,在海南却从未有真正实行过。崔与之在离开海南之前,特别叮嘱即将出镇海南的官员颜戣,一定要在海南实现免役法。后来颜戣听从了崔与之的吩咐,在海南真正地将此项政策落实了下去。
崔与之在海南停留了大约一年时间。他每到一个地方,就寻访当地的乡亲父老,询问民俗与政务。对百姓所检举的弊政,崔与之必然会为之处理妥当,方才罢休。此前受过各种不公正待遇的百姓都纷纷对崔与之诉说冤情,至于拦路告状申冤者,更是数不胜数。崔与之在巡察路途上,儆恶惩奸,史称凡其经过之处,“吏奸民瘼,纤悉毕载”。大量的贪官污吏被他绳之于法,许多贪官污吏为崔与之的正气所威慑,望风而逃。
当时广东各县的读书人数量不多,通过科举考试做官的更加是少之又少。朝廷为了吸收岭南的人才,在广东实行荐举制度,但是却规定被推荐人要向推荐人缴纳财物,美其名曰:“赏格”。在经过广东的时候,崔与之上书制止了这种变相贪污做法,他请求朝廷减少辖区之内广东循州、梅州各邑举员的“赏格”,以便增加被推荐的人选。
崔与之还针对当时广西的弊政,上疏申论十事:一是狱囚充斥之弊;二是鞠勘不法之弊;三是死囚冤枉之弊;四是赃物供摊之弊;五是户长科役不均;六是弓手土军骚扰;七是催科泛追;八是缉捕生事;九是奸滑健讼;十是州县病民。这十条弊政在崔与之其后的工作里都一一得到了解决,真州知州高惟肖、广州提举市舶赵汝楷还将此十事作文颁行于世,号为《岭南便民榜》。
由于崔与之在海南废除了很多不合理的政策,还做了许多保护当地百姓的事情,所以当地人非常感激崔与之,特地将崔与之的事迹记录下来,编成了《海上澄清录》。
护国抗金 两袖清风
南宋晚期,金人为避蒙古兵,企图南掠宋土,朝野震动。宁宗嘉定七年(1214年),宋宁宗破格提升在金部员外郎任内政声甚佳的崔与之,任命他为直宝谟阁、代理扬州军政,以全权筹划抗击金国军队南侵的地方防务。
崔与之赴任之前,曾向宋宁宗保证:“到任后将巩固城防,加强战备,组织民兵,以固根本。”崔与之到扬州后,登上扬州城,察看四周形势,为修筑城防做好准备。他针对扬州城外的护城河河窄水浅的弊端,亲自率人作了缜密的勘查,随后制成了《扬州城防图》上奏朝廷,请求拨款加固城墙。在修城工程之中,崔与之赏罚分明,节缩有道,从扬州府库里拨钱51600缗,奖励给参与修筑城墙的士兵和民工,众人皆大欢喜。士兵和民工的积极性提高后,干活更加卖力。到完工的时候,扬州城的城防能力大大提高。除修固城防外,崔与之还十分重视扬州军粮储备。扬州的粮仓数量少且年久失修,根本无法存储军粮。因此,在城防工程竣工后,崔与之立即择定扬州北门内的旧柴场,修建十二座新粮仓,扬州城因此得以储备充足的军粮。宁宗嘉定九年(1216年),浙东爆发大饥荒,百姓被迫出外求食,数千饥民纷纷渡过长江,来到淮东。然而,各地因害怕饥民入城后发生混乱,全都紧闭城门,不让饥民入城。崔与之却令将士打开扬州城南门,从粮仓调出粮食,搭建施粥棚,煮粥分发给饥民。又筹借闲置房屋、寺庙宫观安置饥民,并借此时机,将部分身强力壮的灾民招入军队。接着,崔与之又将他开仓赈济的办法上奏朝廷,促请朝廷推广。朝廷很快仿照颁行到整个两淮地区。崔与之此举,不仅赈济了大量饥民,也充实了扬州及淮东地区的战备人口。
崔与之在修建城防、建仓储粮的同时,还加强对士卒的训练。他将士卒分为上中下三等,针对士卒的能力和体格,将其训练成不同的兵种。又限定每月一次实战演习,对表现优秀的士卒进行奖赏,对表现差等的士卒进行处罚,严明军纪,奖罚分明,淮东军纪为之肃然。在崔与之的主持下,扬州军民加强防守,戒备森严,在很长时间内,金兵不敢涉足扬州半步。
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四川发生兵变,朝廷任命崔与之为焕章阁待制、知成都府,负责平定兵变、抗击金军。
当时担任四川安抚使的是久经沙场的武将安丙,他资历老,权力大,向来瞧不起朝廷派来的文官。崔与之抵达成都后,坦诚相待,很快取得安丙的信任。由于上下一心,兵变很快得到平定。此后,崔与之广开言路,要求四川的贤能之士为抗金献言建策,又大胆地重用归降的金国将领,鼓励他们反戈一击。在做好各项部署后,宋军在崔与之率领下成功抵抗金军入侵。宋宁宗闻讯,下诏嘉奖崔与之道:“卿道德足以镇浮,智识足以制变。赋宽四蜀,民气顿苏,尘靖三边,军声益振,使朕无西顾之虑。”
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年),安丙因病去世,崔与之被任命为四川安抚制置使,继续留守成都。他认为只有安定民心,才可以发展生产,保证军需后勤。在战事稍微平息后,崔与之针对四川的一些弊政进行了矫正。自从开禧北伐以来,四川所承担的赋役异常繁重,其中尤以龙州(今四川江油北)为甚。即使在没有军情的情况下,龙州各家各户的壮年男子也需要轮流去服役,一旦出现战事,百姓就要被加倍征收赋税,还要承担更重的徭役,龙州百姓不堪重负。为此,崔与之下令免去龙州戍边及运粮的苦役。此外,四川境内有许多少数民族,崔与之非常重视和他们搞好关系。他经常到各地巡查,了解各族风俗民情。那时候,四川少数民族所产一些奇珍异物颇受汉人欢迎,有些贪婪的将官甚至私自派士卒对少数民族进行抢掠,影响恶劣。崔与之得知后,严令禁止商人强买强卖,对于违反军规的军队人员以军法处置。与此同时,崔与之鼓励边境贸易,除了茶、盐、蜀锦等重要商品由官府控制外,其余土产任百姓自由买卖。结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到发展,百姓纳税也得以增加。
崔与之镇守四川长达五年,不仅成功地保卫四川,赢得军民的一致赞誉,也颇为金国将士所敬畏。在此期间,崔与之曾因病离任,继任者改变崔与之以往的防守策略,竟然一度引起金军乘虚入侵的恶果。崔与之闻讯,扶病回到成都复职,入侵的金军慑于崔与之的声望,都纷纷撤军。
四川物产丰饶,有些官员在节庆之日,给崔与之送来各种昂贵的地方特产,均被崔与之一一谢绝。崔与之离开四川的时候,四川各路的长官又将这些被拒收的礼品全部送给崔与之,并告诉崔与之,这是川中百姓的习俗“大送”。崔与之依然一物不取,两袖清风地离开四川。崔与之离开四川后,四川百姓画其像于成都仙游阁,与曾在四川任职的名臣张咏、赵忭的画像置于一处,将仙游阁改名为三贤祠。
辞归故里 清风传家
离开四川后,崔与之上书请求致仕。回到广东后,本已经辞官返乡的他为镇压叛乱,保境安民,再次担任广州经略安抚使。叛乱平定后,崔与之将任上所领之俸禄全部缴公,对于辞官后所得之祠禄、衣赐,亦悉辞不受,而且绝口不提自己的平叛之功。
崔太师祠,建于清朝末年,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坑贝崔屋村
崔与之晚年隐居于“菊坡”精舍,他经常说:“官职易得,名节难全”。他平日的生活十分俭朴,中年丧偶未再娶,官至贵显,也不蓄声妓。他曾改处士刘皋语为自己的座右铭:“无以嗜欲杀身,无以货财杀子孙,无以政事杀民,无以学术杀天下。”崔与之一生不肯多置园池产业,辞官后唯买旧宅一处。平日只喜读书,没有其他的爱好,每每写作至深夜。至于书室所豢养者,只有“白鸡一双”。朝廷曾经赐给他凤凰山庄园,他却把它捐出来办学。
崔与之的家法非常严格。他的儿子崔叔似终身没有担任任何官职。崔叔似结婚的时候,他妻子家送给崔家“苗田六百石”,崔与之却命儿子悉数退还。崔与之常叮嘱自己的弟弟说:“须是闭门守常,不得干预外事。”凡有亲故倚势欺人,必被训斥,终生不得入其门。当崔与之的姐姐为儿子求恩荫做官时,崔与之断然拒绝,说道:“做官的人是否贤明,是黎民百姓休戚相关的大事,怎可以私自授受?”直至他临终时,还吩咐其子弟“不许作佛事,子侄俱不得求官阶”。
崔与之虽不为亲属求官,但经常为国荐贤。如游似、洪咨夔、魏了翁、李庭芝、家大酉、刘克庄、李性传、度正、吴彦等数十人,都因为他们的才能卓著而受到崔与之的推荐。他们中的许多人,后来成为南宋名臣。曾有位同乡的吴姓士人,在及第后以乡党关系请托崔与之为他求官,崔与之说:“入官之始,应以职业自见,不患人不己知。”后来崔与之听说这个吴姓士人居官清谨,便秘密地为他写了推荐信。
崔与之雕像
崔与之一生不恋权位,心系百姓。自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年)起,他多次辞官,屡召而不起。其中,曾拜参知政事,辞不受;又拜枢密使,也不受。朝廷命地方官以礼劝勉,特派他的门人李昴英专往谕旨,崔与之“控辞至十有三疏”,七次拒绝担任参知政事、十三次推辞担任右丞相。宋人家大酉以为:“白麻不起,千载一人。”连圣旨都请不动的人,千年以来,恐怕只有崔与之了。直至他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百姓,他在遗书上写道:“东南民力竭矣,诸贤宽得一分,民受一分之赐。”理宗嘉熙三年(1239年),崔与之病逝于家中,卒赠少师,谥“清献”。
崔与之的事迹和操守,一直受到人们的称誉和纪念。崔与之过世后,他的门人刘镇为他写下了“始终无玷缺,出处最光明”的挽联,文天祥赞其“盛德清风,跨映一代”。南宋淳佑年间,广州士民将他与张九龄的画像悬挂于州学之中,谓之“二献”。咸淳年间,经略刘应龙又在广州高桂坊为其立祠,该祠即为后来的南海县学。元朝明宗至顺三年(1332年),县令左祥在增城县学为崔与之立祠。
参考文献
[1] (明)崔子璲编:《崔清献全录•卷一言行录》,明嘉靖十三年唐胄、邵炼刻本。
[2] (元)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3] (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百六十九。
[4] (明)黄佐著;陈宪猷疏注、点校:《广州人物传》,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
[5] (明)郭棐:《粤大记》,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
[6] 金强、张其凡:《南宋名臣崔与之》,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
摘自《清风峻节——广州历史人物廉洁事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和广州大学历史系编)
《清风峻节——广州历史人物廉洁事略》是由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和各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广州市廉洁历史文化的普查工作,在全面搜集整理普查资料的基础上,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广州大学历史系为主体编撰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