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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精 卫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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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18831944),名兆铭,字季新,祖籍安徽婺源,后迁居浙江山阴,父游广东,入籍番禺。

汪精卫幼读私塾,光绪二十九年(1903)考取官费留学,在日本法政大学就读。1905年参加同盟会,被推为评议员之一,曾一度任《民报》主编。时保皇派以《新民丛报》为阵地,叫嚷革命必招致瓜分与内乱,只有君主立宪才是唯一的救国法门。汪以“精卫”笔名,在《民报》上发表了《驳“革命可以招瓜分”说》、《斥为满洲辩护者之无耻》等10多篇论文,批判了保皇派的谬论,因此博得广大读者的称赞而名噪一时,获得孙中山的器重和信任。后《民报》被查封,遂随孙中山到南洋活动,并在新加坡主持《中兴日报》。

宣统二年(1910),汪精卫因参加暗杀清摄政王载沣被捕,被判死刑,后改无期徒刑,武昌起义后获释。出狱后,又应袁世凯在北京秘密召见,旋参与南北议和,他一方面充当南方总代表伍廷芳的公开参赞,另一方面又暗中充任北方总代表唐绍仪的秘密参赞,依违其间。继又与袁世凯的心腹谋士杨度组织“国事共济会”,阻挠革命。“二次革命”失败后,赴法攻读社会学及文学。民国8年(1919)回国任职于广东政府。1921年任广东教育会会长、广东军政府最高顾问。1922 年任总参议。陈炯明叛变,他随孙中山赴上海。1924年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25 3 月,孙中山在北京病逝,汪精卫为孙中山遗嘱记录人和签证人之一。同年返回广州,被选为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会主席。年月,1926 1 汪精卫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又担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民政府主席。

19274月,汪精卫与陈独秀发表《汪陈联合宣言》,掩盖蒋介石的反革命活动。旋在武汉发动“七· 一五”反革命政变,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破坏孙中山的三大政策,破坏统一战线。“宁汉合流”后,他历任南京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外交部部长等职。

“九· 一八”事变后,汪精卫一贯主张对日妥协,成为亲日派首领。他主张对内“全力剿共”,对外“中日提携”。1933 年发表《救亡图存方针》,力主中日和平,遭到全国人民的反对。1935 11 月,在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人员合照时被刺杀,身中3 弹。1936 年出国就医。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汪精卫出任国民党副总裁,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国民参政会议长。武汉、广州失守后,他暗派高宗武去日本接洽投降条件,并与日本达成反共卖国的《日华协议记录》和《谅解事项》。1938 12 月,汪精卫离开重庆到越南河内,发表了叛国投敌的“艳电”,公开投降日本,成为可耻的汉奸卖国贼。1939 8 月,在上海召开汪伪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年底,与日本签订卖国密约《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1940 3 月,在南京成立伪国民政府,汪精卫任主席兼行政院院长,提出“和平反共建国”的反动口号,组织伪军和特务,残酷统治沦陷区人民,并与日军配合,对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封锁,搞大规模的清乡运动,成为日本帝国主义屠杀中国人民的走狗。1944 11 11 日,病死于日本名古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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