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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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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树人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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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树人(chen shuren)(1884.02.091948.10.04) 画家、革命家。名韶,又名哲,别号葭外渔子。广东番禺(今属广州市)人。自幼喜爱美术,早年师事著名画家居廉。后在香港的《广东日报》、《有所谓报》、《时事画报》任主笔,和当时兴中会的《中国日报》共同鼓吹革命,反对康、梁的君主立宪。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6年,自费留学日本京都美术学校。1912年,在该校绘画科毕业后,回粤任广东优级师范学校、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图画教授,并在上海出版的《真相画报》发表画作和文章,倡导革新中国画。1913年,再赴日本,在立教大学攻读文科。1917年,赴加拿大主持当地中华革命党党务,因发生袁世凯余党汤化龙被刺事件,被诬指为主谋而被拘捕,后经营救获释。1922年回国。1924年国民党改组,任广东省民政厅长。1925年,担任首任广州国民政府秘书长,以后历任国民党中央执委、侨务委员长、国府委员、国府顾问等职。作画反对墨守成规,主张革新创造,向写实主义道路迈进。与高剑父、高奇峰创立“岭南画派”,被人誉为岭南画坛三杰。一生绘画逾千幅,其中《岭南春色》获1931年比利时万国博览会最优等奖,《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为法国巴黎国立博物馆收藏,《紫云》为柏林国立博物馆购藏。其画在国际上享有盛誉,法国文豪罗曼•罗兰赞誉为“有音乐的节奏”。刊行有《桂林山水写生集》、《陈树人近作》,《陈树人中国画选集》。长于诗,有诗集《寒绿吟草》、《自然美讴歌集》、《战尘集》、《专爱集》和《春光堂诗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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