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于1922年5月1日至6日在广州召开,它是中国劳动运动史上的第一次大会。
1922年1月香港海员工人大罢工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中国工人阶级的斗争信心,推动了全国工人运动的发展。为了加强对工人运动的领导,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召开一次全国劳动大会。4月10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出通告,决定5月1日在广州举行大会。广州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担负了大会的筹备工作和接待工作,会议招待处设在广州素波巷宣传员养成所内。中共广州地方组织也做了许多会务工作。
1922年5月1日,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在河南广东机器工会内开幕,到会代表173人,代表全国12个大城市的110个工会、34万有组织的工人,广州和香港的代表占了80%。当日,广州工人5万多人在第一公园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出席全国劳动大会的全体代表参加了庆祝大会,陈独秀、张特立(张国焘)分别发表了“劳动节的由来及意义”、“无产阶级革命之必要”的演说。晚上,全市工人、市民和学生约10万人举行提灯大游行。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主任、共产党员谭平山亲扛“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大旗走在最前列。游行队伍高举“劳工神圣”、“作工八小时”、“破除资本制度”等标语,并沿途散发《五一圣节之由来》、《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敬告工人》、《先驱》(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机关报)之《五一纪念专号》等印刷品,又在大会会场设站发售《劳工运动史》、《共产党宣言》等小册子。
由于出席大会的代表成份复杂,有共产党员、国民党员、无政府主义者,有流氓市侩的招牌工会代表,还有工商组合的团体代表,所以会议期间不断发生各种冲突,而共产党和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代表占据了主导地位。大会选出了由邓汉兴、谭平山、区云轩、潘兆銮、张理全、张特立、黄汝谦、鼓大汉、张瑞成、许白昊、李占标等11人组成的议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各工会提出的议案。经讨论,通过了十项决议案:罢工援助案、八小时工作制案、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订定中国劳动歌及劳动旗帜案、规定湖南劳工黄庞二君死难日及香港海员罢工沙田烈士死难日为纪念日案、组织全国人力车夫联合会案、中国在相当期内的劳动运动只作经济斗争不与闻政治案、尊重劳动节及儆戒工贼虎伥案、规定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案、全国总工会未成立前请劳动组合书记部为全国通讯机关案。大会接受了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封建军阀”的政治口号,大会通过的《全国劳动大会第一次宣言》号召全国工人削平行帮,消除隔阂,不分地域党派,不分男女老少,联合成一个阶级战线,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
大会于5月6日结束。这次大会引导中国工人阶级走向全国团结的道路,促进了工会组织的联合,极大的推动了全国工人运动。广州作为大会的举办地,工人运动所受到的鼓舞尤其大。会后不久,发生了陈炯明炮轰总统府事件,广州的工人运动有所影响,但中共广州地方组织在深入基层、发动工人参加革命工会、开展经济斗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如成立“爱群通讯社”,建立“十人团”,改组广东省油业总工会等。至1923年2月,成立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东工会联合会,属下有基层工会200多个,占广东省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