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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志稿质量的几个问题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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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内容提要】要保证续志的质量,应当全面领会志书质量的基本要求,切实把握志稿编写的质量重点,并妥善处理好五个问题。一是把握好续志的记述范围;二是处理好市志记述中反映区(县级市)相关情况的问题;三是处理好续志与前志的关系;四是处理好内容的交叉重复;五是做好保密审查和数字审核。

【关键词】 地方志  续修  志稿  质量要求

 

 

市志续修的总体进度已转入分志初稿的编写阶段。分志初稿质量是整部续志质量的基础,没有好的分志稿质量,就无法保证续修市志的成书质量。因此,进一步明确志书质量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切实把握志稿编写的质量重点是十分必要的。

一、全面领会志书质量的基本要求

地方综合志书的编纂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体制,是一项政府行为的文化建设,有其基本的质量要求。

为规范地方志编纂,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了《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规定》明确提出了关于志书质量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规定》,志书质量的基本要求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性方面,要求“编纂地方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2.资料性方面,要求“编纂地方志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翔实资料,力求观点鲜明正确,材料真实可靠”;“地方志所采用的资料,包括史料、人名、地名、年代、数据、引文等,务必考订核实,重要的要注明出处”。

3.体例体裁方面,要求“体例完备严谨,篇目结构合理”;“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图表采用现代技术编制”。

4.文字记述方面,要求“内容充实深刻,段落层次清楚”;“地方志的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行文力求朴实、简练、流畅。志书的篇幅不宜过大,今后续修,字数要相应减少”。

5.出版方面,要求“各级地方志应严格执行审查验收制度”,“由同级党委或政府批准出版”,“版权、著作权应受到保护”;“各级地方志采用16开本,横排印刷。装帧、版式要力求统一”。

上述五个方面是《规定》中对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涵盖志书编纂、审定和出版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业务环节,相互紧密联系,共同构成志书质量标准的完整体系。每一位修志工作者都应该增强质量意识,全面领会志书质量的基本要求,并在市志续修的每个工作阶段、每项业务环节上密切结合各分志的实际逐一抓好具体落实。当然,在不同的工作阶段和业务环节上,贯彻和落实这些质量要求的重点有所不同,工作责任的侧重有所不同,各分志的具体情况也有所不同。但是,在志书出版时,这些基本要求都应该得到认真地全面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续修广州市志的质量,努力编修出一部良志。

二、切实把握志稿编写的质量重点

志书质量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志书编纂的全过程,每个工作阶段和业务环节又有其应该切实把握的质量重点。

续修广州市志以89个分志和9个部类综述构成全志的主体。各分志(综述)稿的编写是市志续修的重要工作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质量,主要是各分志初稿的编写质量,是整部续志成书质量的基础和关键。在全面领会志书质量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具体强调志稿编写的质量重点并切实把握。

(一)存真求实,强调要真实记述、客观记述。

坚持事实求是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都应该遵循的思想路线。所以,《规定》明确地把“存真求实”确定为修志工作的方针。这当然是志稿编写必须坚持的最根本原则。志稿编写坚持存真求实,主要是强调对事物的记述要真实、要客观。

真实记述的关键在于入志资料的真实无误并能充分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虽然我们在资料收集和整理阶段对资料进行过初步的核实,但是在编写选用时仍然要把入志资料的真实准确放在相当重要的位置来考虑,一定要严把入志资料的真实关。有疑问的资料一定要再核实,核实不清的资料宁可不用,失去资料的真实,也就失去了志书的真实。

客观记述的关键在于既坚持主要记述成绩,同时也要记述主要的不足。成绩是主要的,这是续志10年时限内我市各行各业发展的客观事实,但确实也存在着某些方面的明显不足,这也是不容回避的客观存在。既主要记述成绩又客观记述不足,这样的记述才有“存史、资治、教化”的价值,因为它是事物的真实、历史的真实。如何客观记述主要的“不足”,可以用以下方法:一是使用“官方”的表述文字(报告、文件、领导讲话等)来记述;二是以后来的整改、整治及取得的变化带出过去曾经存在过的不足;三是用已经有结论的典型事例体现出某些方面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四是采用文字或表格形式,不加评议地排列数字,以反映出兴衰起伏、进步倒退的变化情况;五是摘录新闻媒介(主要是党报)上的有关报导或评述来说明存在的问题,但要以鉴别其可靠、真实性为前提。

同时,分志记述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使记述客观反映出断限内事物的实际情况,而不以后来的政策、规定和认识去对过去的事情作“纠正及评价”式表述。

(二)严格志体,主要靠资料记述,基本“不论”。

志书是全面、系统记述一地基本情况的资料性著述,其根本属性是资料性。分志是市志的主体构成,其根本任务是以全面、系统、典型的资料来记述某个行业、某项事业在断限内的发展情况。这里,主要靠丰富、真实的资料来客观记述,而不是靠编写者的观点来论述。这是严格志体的第一要素,也是志体有别于其它文体的最显著特征。对此,在分志编写中一定要很好把握。坚持主要靠资料客观记述,基本“不论”,不用或极慎用评论性文字、总结式文字。

所谓“基本不论”是志体的基本要求,但是,这并不是说志书就没有观点,志书的观点寓于资料性记述中。志书表现观点主要是靠资料所反映的事实说话,用资料取舍的详略说话,用资料的科学运用说话,以资料体现观点,用观点统领资料。当然,对“基本不论”的理解也不能绝对化。画龙点睛地点明事情发生的原因、事物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也是加强志稿记述深度的一种方法。但是,所“点”内容应该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所“点”文字应该严谨、精当,所表达的政治观点和业务观点应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事物本身的客观实际,有根有据而不主观随意。

(三)突出重点,着重记主体业务、特色内容。

续修市志既要对断限内广州的基本市情作系统的全面记述,更要突出重点。

全面记述的要求比较容易做到,这在篇目设置中已基本解决。问题在于如何突出重点。要着重抓住两个方面:一是重点记好行业、事业的主体业务内容;二是重点记好具有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专业特色的内容。

为突出主体业务记述,就要以“构成行业、事业主体业务的要项不缺”为前提,进一步调整分志篇目,把篇目中属于后勤性、附属性、内部行政与政治管理性的内容舍去,队伍培训教育性内容应该简略,只保留构成行业、事业主体业务的要项。要项内的篇目层次也不必划分得过细。有些内容不一定非要分出“目”或“子目”,放在“节”的层次统一记述可使要项业务内容更加集中,更加突出。

为突出特色内容记述,就要认真选择记述重点。选择记述重点可从两方面考虑:一是从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中来选择,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政策性、体制性转折情况;重大工作方案、重大技术措施的提出及实施结果情况;发展过程中的难点、热点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突出情况;在全国同行中具有典型意义或成功经验的情况;较大的工作失误情况等。二是从事物所具有的特色性上来选择,把那些明显具有时代精神、广州特色的内容作为重点来记述。如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法规、政策上出现的新情况;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的深化改革的有关情况;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各项管理体制深入改革的有关情况;广州明显高于、优于、早于其它城市且有一定影响的有关情况等。

对上述两类重点内容的记述应该翔实,其它一般性内容的记述可以简略,从记述的详略程度上使重点凸现。

(四)面向行业(事业),力戒“部门倾向”、“国有倾向”。

分志是按“事以类从”来设置的,这是志书篇目设置的基本原则。这里的“类”,基本上按事物的一般性社会功能来划分,而不是按管理权属或经济性质来划分。这就要求分志编写必须面向全市范围的某一行业、事业,(这里应包括中央、省、军队在广州的主要业务属该行业、事业范围的相关单位),而不能仅仅是面向政府主管部门和主管系统的情况;也不能只记述属于国有经济性质的情况。一定要力戒只记政府主管系统有关情况的部门志倾向和只记国有单位的“国有”倾向。总的要求是“面向全市范围,立足整个行业(事业),重点记述好系统内,同时要记述系统外”。当然,这种要求较高,有一定难度,但必须尽量做到。

这个问题不是所有的分志都会遇到,象科技、卫生、教育、文化等分志会或多或少遇到这个问题,而工业、商业、服务业、外经贸、交通、农业等经济类分志的情况就比较突出,更应引起重视。

可采用以下解决方法:

1.坚持以面向全市、面向行业、事业的编写原则作统盘考虑,在篇目设置、内容记述上充分重视面向全市范围的行业(事业)性。

2.首先详细记好政府主管系统的情况,这仍是本届修志有关分志所记述行业(事业)的主体和基本内容。

3.有些分志中出现非国有成份及非主管系统的情况正是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明显特征,可用其主要情况的统计资料和重点单位的典型资料来反映这方面的内容,这也是必不可少的。

当然,各分志在这方面的具体情况有比较大的差异,应该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确定有效的记述方式。

(五)精用图表照,使各类体裁相协调。

志书编纂以志体为主,但图(照)表也是志书的重要体裁,如能精用、善用则能使志书的各类体裁相协调,利于对事物的形象、直观表述。

表的作用主要是,删繁就简,使复杂的内容趋于简明化、条理化;聚零为整,反映出事物变化的全貌;表现动态,体现出事物发展的过程;易于比较,能看出事物的兴衰起伏。

图,除地图外主要是根据统计资料绘制的统计图,它借助于几何的线、形等形式,显示所记事物的数量构成、分布状况、相互关系、发展趋势等,其特点是形象具体、简单明了、易读易懂、直观性强。

照片具有纪实性,最形象具体、准确可靠。有些事物,如文物、产品、建筑物等,运用照片反映则一目了然,可补文字记述之不足。有时精选照片,并与有关文字相呼应,可以使记述的重点更加突出、特点更加鲜明。

分志编写如何运用图、表、照,要把握住四点:一是认清图、表、照体裁的独特作用,从而选定适用于这些体裁的内容,做到精用而不泛用。二是认真归纳提炼相关资料,从志书反映事物的特定需要出发,重新制表、制图、选照,做到善用而不照抄照搬。三是凡有图、表反映的内容在相应的文字记述上一定要做到高度精炼,且做到表述(主要是数字)一致,不出现矛盾。四是图表制作要符合《行文通则》的规定,做到格式、计量单位等规范统一。

(六)端正文风,认真挤“水份”,从严控篇幅。

志稿编写对文字的要求是很严格的。续修广州市志将会有上百人分头执笔编写志稿,这就更增加了控制文字质量的难度,需要下大的功夫端正文风,规范文体、文字。

志书文体,规定采用语体文,即记述体。它的基本要求是:用第三人称表述,记述手法用白描,句式用陈述句,记述次序用顺序。

志书文风,要求做到严谨、朴实、简洁,即做到记述内容客观有据,遣词造句准确无华,文字表达规范精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志编纂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广州市志(1991~2000年)》的《行文通则》,对志稿行文做出了具体规定,这是市志续修行文的统一规范,每个分志在编写志稿时都应该严格执行。

除端正文风、规范行文外,还有个控制分志篇幅的问题。

控制分志篇幅,主要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调整篇目,只保留行业(事业)构成的主体业务内容;分志不设概述。二是突出重点,精选资料,着重记好具有时代特点、广州特色的内容;三是要重视选取史料价值高的资料入志而简略一般的、过程性的内容记述;四是处理好重复交叉的内容记述,尽可能予以避免,确实难以避免的也要各有侧重,力求精当;五是要下决心挤出文字水份。

以志书属性来衡量,志稿的文字水份包括:总结式文字、教材式文字、阐释性文字、评论性文字、推理性文字、文学式文字、产品介绍和性能说明式文字以及穿靴戴帽式的空话、套话、引语、溢美形容之词。另外,还有过多的背景铺垫、起因说明、效果引伸、转段过渡等文字。这些文字,有的应完全避免,有的要少用慎用,点到即止。一定要把不必要的“水份”从志书文字中挤出来,以精练简明的文字记述,使主体和重点内容更加突出,使分志篇幅得以有效控制。

三、妥善处理好几个问题

续修市志的《凡例》已经制定。认真领会续修市志《凡例》和其它有关的业务规定,在分志编写时应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把握好续志的记述范围。

《凡例》明确指出,“本志是继《广州市志》(上限为1840年,下限为1990年)后的续志,记述上限为1991年,下限为2000年”,同时指出“本志记述范围,以2000年底广州市行政区划的市区为主”,“所记内容一般在上下时限内”。

这就从时间和地域两个空间界定了续志的基本记述范围。这一点在分志编写时应该认真把握,不要随意越界越时。

(二)处理好市志记述中反映区(县级市)相关情况的问题。

本届续修志书,市和区(县级市)同时展开,市志和各区(县级市)志共同构成广州市新的志书系列。如何在市志记述中反映出区(县级市)的有关情况,《凡例》规定:市志各分志的“统计数字若包括所属县级市,均注明‘含县级市’。市属区、县级市基本情况在本志中设《区、县级市概况》记述”。这应该是处理市志记述中反映区(县级市)有关情况的基本方法。当然,为面向全市范围,反映行业(事业)综合情况及特点的需要,分志酌情记入区(县级市)以及驻广州(中央、省、军队等)相关单位的其它有关内容也是可以的,有时甚至是必要的。

(三)处理好续志与前志的关系。

《凡例》明确指出,本届志书是前志的续志。既然是续志,对前志就有一定的承接关系,就需要妥善处理与前志的衔接。领会《凡例》的有关规定,基本的处理方法有3种:一是“个别重大事件为保持其完整性,可适当上溯(一般上溯至改革开放之初)”;个别内容(分志、章、节)如是续志新增而前志没有,也可适当上溯。二是“个别内容确需作与首届志书衔接的说明,则随志文简要表述”。三是某些分志(比如,个别分志的上限时间因和首届志书衔接需特殊处理、有些分志是续志新设需作必要说明、有的分志承接不只一个相关分志的有关内容等)如有必要,也可在分志设无题序对该分志与前志相关内容作简要的衔接说明。需要指出的是,“适当上溯”和“随志文的衔接表述”都要强调是“个别”,是“确需”,切不可事事处处都这样做。否则,续志则不堪重负,也将严重影响其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另外,《凡例》中也提到“可适当下延”的问题,其前提同样是“个别重大事件为保持其完整性”。所以,在分志编写中,突破下限的记述一定要慎重。

(四)处理好内容的交叉重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业之间、事业之间出现的交叉情况日渐增多,而分志又按行业、事业设置,自然会出现内容记述上的交叉现象。这是正常的、合理的。志书记述要妥善处理内容交叉,否则就会造成重复,而重复是志书的大忌,是应该避免的。处理内容交叉问题的方法主要是:第一,在篇目设置上使有关内容的归属得当,基本相同的内容不能在篇目上重复出现;第二,把握准有关内容的归属主体在那里,把可能多处出现的内容放入记述其主体的分志或章节中;第三,若个别内容确需在不同处出现,则要区别记述的切入点、详略程度和记述角度,也可用“详见”(或参见)的方法进行处理。

(五)做好保密审查和数字审核。

志书作为“官书”,除观点表述(政治观点和业务观点)要符合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外,还要做好保密审查和数字的审核。

各分志承修单位是对该分志所记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单位的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小组应对所修分志进行保密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以示负责。

全市性统计数字在终审阶段要经市统计部门审核,以保证其准确性。

分志内或分志间在不同地方出现的同一数字或同一史料内容,也要进行认真的审对,使之准确无误、相互一致。

入志史料有误和入志数字有误是志书中最明显的“硬伤”,在续志编纂中应努力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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