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2月21日,海珠区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召开室务会,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全局高度,围绕学习党史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扎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特别是2021年在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更是取得了重要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这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是在总结吸收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经验新成果的基础上,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方面的全面规范,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党史工作的高度重视,更加体现了对广大史志干部的激励鞭策,为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一体推进学,融会贯通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史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要履行首要职责,树牢精品意识。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史志部门“存史、资政、育人”的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党史编研工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本土教材,努力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三要加强史志宣教,筑牢史志阵地。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宣教工作结合起来,用好用活红色资源,严守意识形态阵地,进一步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四要坚持开门办史,深化史志格局。坚持上下联动,主动争取上级史志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资源支持;注重横向联合,加强与宣传、党校、档案、文化等部门及辖内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努力在推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中提供史志方案,贡献史志力量,展现史志成果。
(海珠区委党史文献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