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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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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奉宗祠】(三)——太公分猪肉 族人共享祖先福荫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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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广府地区许多村社每年的清明、冬至和除夕于祠堂举行祭祖仪式。隆重的祭祖仪式结束后,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将猪肉分给男性村民和已举行挂灯仪式的新生男婴,人人分到猪肉,表示人人都将得到祖先的福荫及保佑。

“太公分猪肉”的由来

太公分猪肉——人人有份,是流行广府地区的一句俗语,大意是指一团和气的平均主义。旧社会,每年宗祠中最热闹的事情便是“太公分猪肉”。过去重男轻女的观念比较严重,只有生男孩才叫“添丁”,分猪肉也是男人们的事情。每年祭祖时节,所有在过去一年中增添了男丁的家庭,都必须送一大块重量达到一二十斤的猪肉到宗祠,用于祭祀祖先,同时在宗祠内增添一盏油灯,寓意“添丁”,然后由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负责将这些猪肉平均分给各家各户。这些辈分比较高的老人,都会被孩子们称为“太公”。“太公分猪肉”的当天,宗祠内外都要点燃几挂鞭炮,宗祠里济济一堂站满了全族的男丁,这些慈祥和蔼的老人,认真地将猪肉切成小块。族中的每一个男丁都能从太公手中获得一块包含着祝福意味的猪肉,这就是“太公分猪肉”的风俗。

◆太公分猪肉场景

据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村的樊积龄先生介绍(注:摘自金羊网200642日。):新中国成立前,龙眼洞村樊氏家庭清明拜山时拜的是“众村太公”(注:众村太公,即开山始祖太公。)。前往拜祭的超过千人之众。第一批到墓前行礼拜祭的是有功名、有官职、有社会地位的,族中最大的长者;第二批是新襟,即有钱有地位,有影响力有威信,有能力解决村中大事的,即乡绅;第三批才轮到村民,再按辈分高低、年龄大小、长幼次序轮流拜祭。拜祭完毕回到大宗祠,就在祠堂吃“祠堂饭”,一般男丁可自带酱油,白米饭任吃饱,80岁以上的可以带3个孙子(指男孙),70岁带2个,60岁带1个。吃完饭后还有“猪肉”拿走。这时,工勤人员会用“切菜”(咸萝卜丝)、烧猪的肥肉、猪杂等装在钵头(大碗)的底层,上面再用一块块烧猪肉砌好,1钵为1份。60岁以上每人1份,702份,803份,90岁以上者,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但能享受到“任拿”待遇的极少)。如果是拜二世祖以下各支房的太公,若是有钱的,二趟父老(注:二趟父老,广府地区统指父老的年龄以60岁为标准,年过50岁但又未到60岁者称为“二趟父老”。)都可入围,50岁就可领取1钵,60岁可取2钵,依此类推,越高龄者越多。广府地区“太公分猪肉”大同小异,但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一致的。

古代太公分猪肉的特点

祭祖活动结束后举行“分猪肉”仪式。仪式有几个特点:一是吃“大锅饭”。仪式所需的钱粮、猪肉和其他费用从宗族的公共财产中支出,一般由村内德高望重之人(一般尊称为太公)主持。参与分配的族人事先做好人口摸查工作,对每家的男丁数量进行统计,然后派发一张纸质凭证,上面注明分肉的重量或份数。举行仪式时,族人列队、凭票分肉,而工作人员则用秤称肉或直接将用碗、蕉叶等容器按份盛好的猪肉分给族人。二是分男不分女。猪肉按人头来分,也特指男丁,女人没有分肉的资格。族人生下男婴后,要在新年的元宵节期间在祖屋悬挂一盏花灯,灯笼上写有男孩的姓名,告慰祖宗族中又添了一灯,拜祭礼成后宴请族人。这名挂过灯的男婴的名字由族长写进族谱后,获得了“丁”的资格,正式成为宗族的一员。分猪肉时,就按族谱中的男丁来分配。三是年纪越大,分得越多。族中的男丁11份,60岁以上的老人有2份,70岁以上的4份,依此类推,每年长10岁就多一倍,有的宗族甚至规定9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随意取肉,数量不限。当天还设“老人饭”,宴请族中60岁以上的老人。

当代倡导人人平等、男女平等

新中国成立后,祭祖仪式中止了几十年,“太公分猪肉”的仪式在广府地区曾一度消失。21世纪初,广府地区不少农村恢复了祭祖仪式,同时也举行“太公分猪肉”的仪式,但与新中国成立前相比有了明显的变化。如,猪肉的费用不一定是“太公”一人或村里的公共产业承担,而是由同姓族人自愿捐助和按人口分摊;仪式不分男女,族人可以自愿参加;猪肉不按人头分,加工以后按席直接摆在酒桌上,男女老少共同享用。“分猪肉”是村中的重要活动,即使已搬离本村甚至移居海外的族人,也会尽量回村参与。可见这些集体的祭祀和宗族活动表达了族人对祖先的敬意,也有利于族人的团结和家族的维系,能增强宗族的凝聚力。从仪式的变化,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广府地区,男女平等思想已开始深入人心,男尊女卑的旧观念已被逐渐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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