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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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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立党为公是党长期执政的本质要求
  • 来源: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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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九十周年的历程。回顾党九十年的光辉历程,可以证明:中国共产党不愧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不愧是伟大的党、光荣的党、正确的党。

  中央要求党员要“研究党的历史,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本人通过对党九十年来发展史、奋斗史的回顾和研究,感到党要取得长期执政的资格,领导全国人民实现共产主义的宏伟目标,当前最迫切的是解决好领导干部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增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心,对人民政府的信任,坚定不渝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贡献力量。这一问题解决不好,党心民心就会涣散,党群、干群关系就会紧张,社会矛盾就会加剧,党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就会崩溃,为夺取红色政权而牺牲的烈士的鲜血就会白流,党长期执政的资格就会断送,还会有亡党亡国的危险。因此坚持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乃是当前党的工作重中之重。

  一、坚持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幸福是党取得执政资格的重要法宝

    早在1921年立党之初,党就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立党宗旨是消灭压迫,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关系。”

  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人民之所以选择共产党作为自己的领路人,听从党的召唤,服从党的指挥,紧跟党走,是因为人民群众坚信党能为老百姓撑腰,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谋幸福,能与老百姓“同甘苦、均贫富、共饱暖、享太平”,实现“有饭同吃、有钱同使、有福同享、有利同分”的理想。因此不管形势多么险恶、环境多么艰难,人民群众总是站在党的一边,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用实际行动支持党的工作。在白色恐怖面前,许多群众冒着被杀头的危险,掩护党的组织和活动,保护党员和烈士遗孤,许多人为了革命,为了党的利益献出了宝贵生命。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的30多万工人农民,聚集在井冈山下,揭竿而起,打土豪、分田地,开始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新尝试。革命的星星之火在党的领导下,以燎原之势,燃遍大江南北。抗日战争时期,全国4万万同胞在党的号召下,结成民族统一阵线,大打地道战、地雷战、游击战,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配合正面战场消灭敌人,成为夺取抗战胜利的决定力量。解放战争时期,党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人民群众有人出人、有力出力,配合人民解放军,以“小米加步枪”,打败了800万装备精良的国民党军队,把蒋介石集团赶到台湾去。正是千百万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中国共产党才得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最终夺取全国政权,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全国解放后,新生的共和国在国际上面临以美国为代表的帝国主义、以苏联为代表大国沙文主义的孤立、封锁、颠覆活动和台湾蒋介石集团的破坏活动,面对国内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大跃进”造成的国民经济失调,但广大人民群众与党同心同德,患难与共,以实际行动捍卫着新生的红色政权。许多人夜以继日、不辞辛劳,为国家早日摆脱贫穷落后面貌忘我工作。那时,风清气正,领袖与士兵、干部与群众团结得象一家人。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就象鱼与水的关系。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也恪守着自己的诺言:“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涌现了一批如焦裕禄、王进喜、孔繁森、任长霞、杨善洲那样立党为公、为民执政,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的好党员、好干部,党的执政资格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执政能力不断提升。

  二、一些党员干部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

    不可否认,随着党执政权力的增大,执政时间的推移,党内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了某些背离宗旨、脱离群众的现象。特别是在国家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以后,出现了一些将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用于党内生活和钱权交易的情况,权力腐败的现象在某些部门、某些行业、某些领域还比较突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发号司令,脱离群众;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大搞钱权交易,贪污受贿,买官卖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鲸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荣耀家族;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纸醉金迷,生活腐化,吃、喝、膘、赌、包,无所不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当官做老爷,欺压群众,鱼肉百姓,作威作福。从被揭露出来的情况看,2010年,全国因腐败立案13.96万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14.6万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罚5373人。党员领导干部腐败人数之众多、数额之巨大、性质之恶劣,影响之深广,为世人震惊,令群众发指!从腐败高官贪污受贿的数额看,有几百万、几千万,上亿乃至几十亿;从腐败高官犯罪作案的手段看,有的单独作案,有的团伙犯罪;有的在政治上搞钱权交易、权色交易,在经济上贪污受贿,在生活上腐化透顶,包养情妇,乱搞男女关系;有的无视党的组织原则和人事纪律,拉帮结派,另立山头,搞任人唯亲和裙带关系;有的利用换届选举之机,送“红包”、派“利市”、宴请贿赂投票人,用投机取巧的方式拉票贿选;有的竞选对象双方互相攻击、大打出手,甚至制造车祸,雇凶杀人。这些腐败分子外表披着共产党员的外衣,甚至有些人还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光环,口里喊着为民执政的口号,实际上却利用掌控、支配国家资源的权力和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钱权交易,权色交易,失职渎职,侵吞国家资源、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这些人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共产党员,而是社会的“蛀虫”,人民的公敌,民族的败类,其腐败行为已引起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愤慨!

  分析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原因,客观上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一把手”,多数具有重要物资支配权、重要项目审批权、重要人事任免权、重要事项决定权,多种权力集于一身,极易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从而导致权力腐败。二是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理论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包括: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同级党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的监督,基层党员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专门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新闻媒体及舆论的监察,但是这些监督就可操作性而言多数名存实亡,或难以到位,或因不知情难以监察,或碍于其它原因不敢监督,致权力监督的有效性大打折扣。三是权力运作缺乏制约。不少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同时又是监督者,有如体育赛场上的运动员,还兼指挥员和裁判员。极易出现凭领导主观意志和个人好恶办事的情况,“走程序”成了“走过场”,成了“遮羞布”,成了腐败合法化手段。一旦出现问题,也难以纠偏。四是某些廉政制度和规则尚不完善,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而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惩处、教育、管理办法,与形势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距离,因而难以达到以一儆百的效果和作用。

  导致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主观原因主要有:一是理想信念缺失。看不到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缺乏为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人类解放事业奋斗终身的雄心壮志,从根本上忘记了当初入党面对党旗举起右手对党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被抛诸脑后,不愿继续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受剥削阶级没落意识的影响。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生短暂,及时行乐”等腐朽文化影响,把为自己及家人谋取利益和追求物质生活享受作为当官、干事的唯一动力和奋斗目标,不愿与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和为大多数人谋幸福。三是急功近利。认为在领导岗位上任职的时间有限,“有权不用,过时作废”,因而利令智昏,利用手中的权力,巧取豪夺,谋取私利,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四是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和不法分子糖衣炮弹的袭击,在金钱、美色和不法分子面前打了败仗,成了它们的“俘虏”。五是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干得漂亮,做得周密,无人知道,很难查处,因此胆大妄为,或一不做、二不休,在腐败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三、从严治党、自律自省是立党为公的保证

    中共中央在《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上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

  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从外部条件来说,一是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党和国家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深化干部人事改革,使生产关系更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更适应经济基础。二是建议在人大、政府、纪委三者之间建立一种权力的制衡机制,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适当分开,防止权力过于集中,避免运动员兼指挥员和裁判员。三是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和管理。同时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借鉴外国廉政公署的做法,切实抓好反腐败的教育、防范、惩治各个环节,完善、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四是建立错用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五是要深挖腐败分子的“保护伞”,并予以“曝光”,重刑惩办,以儆效尤。

  笔者认为,解决腐败问题,关键是端正党员领导干部本身的执政动机和价值取向,提高其道德水准和自律能力。水,人民群众也,舟,执政者也,水可载舟,也可覆舟。人民群众既是党赖以执政的最终决定力量,也是领导干部本身能否取得任职资格和执政行权的称砣。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坚持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也才有任职的资格和执政的权力。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五常”入手,切实加强自身修养。一是常思权之所授。要充分认识到,作为执政党成员的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主体,是党和政府的化身,代表着党和政府行政、决策和办事。而人民群众是赋予领导干部执政权力的真正授体,领导干部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只有把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用于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的权利,没有把这种权力用以谋取私利的权利!人民群众还是领导干部的衣食父母,领导干部的一粥一饭、一衣一线,无不来自人民群众。因此必须摒弃一切私心杂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以孺子之心,反哺人民,回报社会,这样才称得上是人民的公仆,才配得上共产党领导干部的称号。二是常温入党誓言。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想想当初入党为了什么?现在当官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下什么?重温自己在党旗面前举起右手对党的信誓,让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崇高信仰在灵魂深处扎根,更加坚定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三是常怀感恩之情。想想为“打江山”而流血牺牲的数以万计烈士,既看不到共和国的诞生,也得不到丝毫的物质生活享受,而自己能成为“坐江山”的执政党的成员,党和政府给予了丰厚的物质生活待遇,难道还有不满足的吗?要清醒地看到,之所以能够成为领导干部,除了自身的能力和努力外,离不开党组织的关怀、教育和培养,离不开人民群众给自己施展政治才华的舞台和机会,因此,个人没有理由不竭诚尽心,为国效力,为党增光,为民造福。四是常思贪欲之害。领导干部要多从腐败分子违纪犯法后不但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而且个人身败名裂,断送前程,还拖累家庭及亲属的惨痛现实中吸取教训,借鉴前车,防止重蹈覆辙。五是常怀律己之心。就是要对自己立规矩、严要求,增强自我约束力,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船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特别是在个人独处时要慎独,未有犯错时要慎始,为人办事时要慎权,有利可图时要慎贪。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志存高远、淡薄名利的政治本色。

  千里之堤,固于箕土,溃于蚁穴。风清气正兴党兴邦,贪污腐败毁党毁国。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期待着每一位领导干部,以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为已任,做到“苟利国家生死已”,“报国何时尽此心”。人民群众也将以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际效果作为评判党是否长期执政的标准和选择。

  胡耀邦同志曾送给领导干部的楷模──杨善洲一副对联:“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如果每一位党的领导干部都真正做到心在人民、利归天下,那么,中国共产党就会大得人心,党的长期执政将得到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广泛支持,革命先烈为之奋斗、牺牲的红色江山将代代相传,永不变色。

  (作者:中共越秀区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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