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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研究
  • 来源: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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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明确要求“加大在协会、学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今年以来,广东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广州市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越秀区作为中心城区,辖内现代服务业发达,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在经济、文化、社会、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促进越秀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推进“两大主体功能区”建设的现实需要。今年以来,越秀区全面启动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针对目前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社会组织的特点和规律,对今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思路进行了初步的研究与探索,以期在实践中不断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发展。

  一、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状

  截止2010年5月底,在全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270个,其中社会团体65个,民办非公企业205个,共有从业人员7022人,专职人员3363人,现有党支部25个(其中5个联合党支部),党员432名,有15个专职从业人员以上的社会组织54个,有3个党员以上的社会组织33个。

  (一)建立管理体制。按照全省、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越秀区实际,于今年2月正式成立区社会组织党工委,设在区民政局,由其牵头负责社会组织党建的全面工作,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初步形成区委领导、组织部抓总、登记管理机关牵头、业务主管单位、街道党工委各负其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初步建立起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

  (二)认真摸底调查。从今年5月开始,成立专门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组,通过QQ群向100多家社会组织下发调查表,结果显示,越秀区社会组织中从业者中年龄30至45岁以上的人占85%,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占95%。通过对社会组织的积极走访和沟通,发现了一批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认同和支持态度的社会组织及组织负责人,为以后开展党建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三)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在调研走访中,重点对有15个专职从业人员以上和3名党员以上的社会组织进行摸查,摸清情况后及时与属地管理的街道党工委和业务主管单位做好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其做好建立党组织和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今年4月,广州高山文化培训学校成立校党支部,6月,越秀区建设街阳光工作站、广州文明创微党支部也正式成立,标志着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越秀区的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整体上看,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起步较晚,相对滞后于社区、非公经济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是越秀区党建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存在党员人数少、党组织覆盖率低、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

  (一)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和社会组织管理者对党建工作认识有待提高。有的业务主管单位对管辖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尚未认识到党建工作对社会组织的重要政治核心作用。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认为社会组织是独立的经济组织,性质特殊,情况复杂,开展党建工作难度大,存在畏难心理。社会组织中的经营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担心党组织建立后,对业主威信造成损害,削弱其权力,担心党组织活动过多,会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

  (二)党员数量少,党组织覆盖面不够广。目前,越秀区社会组织成员涉及各个系统、各个行业,人员的构成、素质参差不齐,党员数量占从业人员比例较少。相当数量的社会组织由于规模较小、从业人员少、专职人员中党员较少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一些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尚未建立党组织,所以造成党组织的覆盖依然有空白点。

  (三)人员流动性大,党员管理难度大,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一般流动性较大,党员组织关系难以把握,特别是党员基础性的资料变化大,给党建工作带来不确定性。在开展党建工作方面,除少部分单位较有特色外,大多数单位的党组织在机构建设、运转方式和发挥作用上还不能适应党的工作需要,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常常受到缺人才、少经费、无场所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缺乏健全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

  (四)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较为混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难以形成合力。社会组织本身隶属关系有很强的复杂性,有的隶属业务主管单位,有的隶属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有的隶属于地方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这种交叉重叠且又缺乏工作协调机制的管理形式,使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也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运行不畅的现象,存在谁都在管、谁都管不到位的现象,缺乏一个集中管理单位,责任主体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社会组织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新的工作领域。越秀区目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认识、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问题,需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适应社会组织特点和规律的新路子,不断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发展。

  (一)强化分类指导,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工作覆盖面。要进一步细致和准确地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信息库,做到“五个清”,即:经营状况清、从业人员清、党组织设置清、党员人数清、业主身份清。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大力度、巩固成果”的原则,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对于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开展党的活动、便于党员管理教育”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确保社会组织的党员都编入党的支部,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于暂无党员或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街道党工委应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有关规定组建工会、共青团组织,同时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对于已建立的党组织,不断巩固提高,发挥作用,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认真整顿。对于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因各种原因被注销、不再开展活动的,应按规定程序及时撤销党组织,并将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其居住地或新就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

  (二)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社会组织特征是本身具有松散型,工作机制是协商型,大多数规模较小,而且人员构成尤其复杂,有专职和兼职的,有固定的和临时的,普遍文化程度较高、思想较活跃、民主意识较强。针对这些特点,党组织活动需要大胆创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一是创新组织生活内容。要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内在需求出发,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单位的工作业务,按照“业余、小型、分散、务实”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区党内服务三级网络优势,利用越秀党建网信息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QQ、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把组织生活与业务研讨、党员技能培训及单位集体活动等结合起来,把党的活动融入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拓展组织生活功能,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党组织的内在活力。二是创新组织生活载体。紧密结合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特点,采取设立党员兴趣小组、党员互动交流、网上论坛和党员轮流主持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使组织生活既体现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又对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帮助,确保党的活动和党的工作始终为社会组织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三是开展“支部双创”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达标党支部、示范党支部”活动,打造一批坚强的支部班子,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构建一套发挥先锋作用的机制,创建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坚强战斗堡垒。四是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的自身优势。我们当今时代最大的变化是利益的多元化,社会组织正是各种社会利益的代表性组织,是政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黏合剂,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可以降低党的执政风险,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所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优势,本身也是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各类人才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处置群体性事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注重吸纳社会组织优秀党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引导他们为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注重发挥社会组织接触社会层面广、掌握社会资源较多的优势,引导社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建立起一支数量大、质量高、作用发挥明显的党员队伍,为社会组织党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一是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开展“自律诚信比贡献,服务社会当先锋”行动,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建立党内关爱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不断提高党员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二是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坚持高标准配备党组织书记,注意从管理和技术岗位,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中选拔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内部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街道党工委选派合适的党务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做好以党组织书记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履职的能力。三是大力实施“双培”工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发展机制,采取群团“推优”、党员结对联系、组织跟踪培养等措施,把社会组织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创新培养机制,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四是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党员基础档案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和《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中。充分发挥“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功能,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为其接转组织关系提供便利和帮助。在社会组织中工作半年以上的流动党员,不在原党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一般应将其组织关系接转过来;不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包括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其就业单位的组织活动。

  (四)完善管理体制,形成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合力。探索发挥登记管理与党建管理的合力,层级清楚、责任明确、关系顺畅、管理直接、便于落实的管理机制,是解决现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问题的关键所在。要全面完善区委领导、组织部抓总、登记管理机关牵头、业务主管单位、街道党工委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组织部门抓总,负责全区面上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街道党工委负责辖内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日常管理;社会组织党工委履行牵头责任,负责制定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开展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等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尤其是主管社会组织较多的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指定相关科室和人员抓好所管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在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管理机制的同时,各责任主体要形成有效工作机制,每年至少研究一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使党的组织和工作更加有效地覆盖到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利用区党内服务体系,健全工作网格;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经常性地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强化检查考核,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各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每年向区委报告一次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五)落实保障机制,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础。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帮助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相关保障工作。一是落实活动经费保障,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为每个党员按年100元的标准划拨工作经费,为新组建的党组织划拨1000元启动资金;社会组织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返还。区留存党费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预算,下拨给社会组织党组织作为活动补充经费。二是落实工作人员保障。加强街道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条件允许的要给予适当补助。解聘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的员工,要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凡涉及推荐社会组织人员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推优评先等,原则上应征求社会组织党工委的意见。三是落实活动场所保障。可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街道党员服务站和社区党员之家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场所。力争到2011年底,100%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六个有”,即有牌匾、有党旗、有单独或综合使用的党员活动室、有资料(档案)柜、有电教设备、有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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