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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哲”事件始末
  • 来源: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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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①一哲”事件,这个距今约三十多年的历史事件,现在也许只有当年经历者、见证者和研究过这段历史的人才熟悉了。笔者于今年1月采访当事人之一李正天教授,对该事件有了一些新的了解。

  一

  “李一哲”事件,源发1974年11月10日,李正天与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人一道书写《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大字报,并在广州闹市区北京路口贴出,引起不小的反响。

  “李一哲”大字报列举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六点要求②:一、制定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一切应有的民主权利”;二、采取措施“限制特权阶层”;三、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的革命监督的权利”;四、制定条例严禁拷打、诬陷、草菅人命以及其他形式的“法西斯专政”;五、政府和党的政策不要经常改变;六、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作者声称他们的“体系”“决不是异端于马克思主义体系之外的东西,我们只不过是企图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器,去对林彪体系的影响、祸害所及作一番认真的清理罢了”。这些内容流传到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其他地区,引起国内外强烈反响。当时广州美院有关领导找李正天谈话,问他大字报中讲的“坚持林彪体系的顽固派”是谁,李正天讲是江青这些人。广东方面将大字报呈报中央定性。江青说它是“解放后最反动的文章”③。

  在文革那种政治背景下,当时,“四人帮”正大兴“批林批孔”,海内外别有用心的人也乘机插手,在政治形势很复杂的情况下,中共广东省委于1974年12月初将《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定性为一张“反动大字报”,并随后迅速组织全省批判。 1974年12月3日,为批判做准备,广东省委印发了署名“宣集文”的批判“李一哲”的长篇论文,并下发到各单位,批“李”运动开始。随后,“宣集文”还写了“二批”、“三批”“李一哲”的文章……当月,广州市批林批孔运动办公室全文印发《一张反动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和供批判而写的长篇按语,并与《省、市委,省、市革委会部分不脱产委员在1974年12月4日学习班大会上对“李一哲”反动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的批判发言》等文一道汇集成册,分发给各级单位和群众,人手一册,以供批判。1975年1月,省、市有关部门按照上级布置,在许多机关、学校、工厂大张旗鼓地开展批判这张大字报活动。同时,党校、省直机关、各高等院校、各大型厂矿、市总工会、市城建、市教育战线、广州铁路分局、市建工局、黄埔造船厂、南方日报社等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写了大量批判“李一哲”和《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大字报的文章,广州市批林批孔运动办公室将其中有代表性的文章收入《革命大批判稿选刊》,大量发行。

  当年,对李正天开展了多达数百场的批判会,其中面对面的辩论大会就达一百多场,常常是万人大会。由于省委书记赵紫阳指示允许李正天答辩,在这些批斗会中,会场气氛激烈,发生了戏剧性的情况:批斗会变成了被批斗者与批斗者的辩论会。在文革那个年代,在那个民主与法制被扭曲的岁月里,这种批斗会现象的出现几乎是一种奇迹。如果被批判者一批就低头认错,这样辩论性的批判会是开展不起来的。“李一哲”们面对万人群众展开辩论……据李正天回忆,当年在辩论台上他在已写的大字报的基本论点上作引伸而辩,在长达一年之久的辩论会中从不妥协、从不低头、从不认罪。据说由于“李一哲”有一定理论水平,也掌握了一定的事实,辩才也不错,他们利用这种批斗会,作为表达自己意见的论坛,常常使得批判他们的人,反而受他们质问。同时受批判的还有被打成“李一哲”集团的其他人,如陈一阳、陈锦禄、张嘉琪、郑庆和等等。

  从已经褪色的历史照片①中可以看到:对李正天的这场万人批斗会并不是我们想象中文革批斗会的样子,李没有戴高尖帽子、没有被人反绑双手,照片中的他正面对着麦克风讲话……在那个时代,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匪夷所思的,究其原因:

  其一,“李一哲”大字报发生在1974年11月10日,虽然文革还没结束,但当时全国各地的街头贴大字报的现象已经渐渐少了;另外,广州从 1956年11月10日开始就已经每年定期举办春秋两届交易会②,广州成了国内外客商往来、人流密集之地。在这种背景下,在广州闹市区北京路口突然贴出题为《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的大字报,长达 2.6万字,从头至尾共67张白报纸。这张大字报抨击当时不完善的民主与法制,针对林彪反党集团猖狂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反动罪行,指出林彪反党集团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延续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指出林彪反革命路线的表现形式是极左的;大字报还不点名地指出了江青一伙搞所谓“反复辟”、“反回潮”的一系列反革命罪行,并且联系这些反常现象,分析出我们国家的上层建筑领域存在的严重缺陷。这样一篇洋洋洒洒的直针时弊的大字报,自然显眼而引万人瞩目,当然也惊动了中央。在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赵紫阳的直接指示下,才有了那一百多场让他讲话的大辩论。据李正天说,当时流行在北京、广州和港澳地区有句话:上面发了话,对李正天不要抓、不要杀,让他讲话,看你们有谁能把他驳倒。③

  其二,当时党内也有不少人反对“文革”中无法无天的社会状态,这也是大辩论得以展开的内在条件之一。省委领导及广州军区首长④每周星期三委派省委的张作斌代表他们接见李正天,听取他以“本地区问题业余调查批判组”⑤的名义向省委、广州军区反映广东出现的冤、假、错案的材料报告。当时广东省委和广州军区能这样做,说明当时党内有部分人对文革期间社会上的无法无天状态已经有所抵触,表明要求健全民主与法制的心声正在酝酿着。

  更富于戏剧性的是:针对“宣集文”的“一批”、“二批”、“三批”“李一哲”等文,“李一哲”先后发表了《反批判书》、《一评宣集文》、《二评宣集文》、《三评宣集文》、《四评宣集文》、《五评宣集文》、《25个问答》等一系列文章,印发并公开贴出来。

  在这种政治气氛笼罩全国的时代,广州发生了这样一个颇具戏剧性的“李一哲”事件批斗会——实际上演绎成了一场千人的大辩论。这个批斗会可以说是场自下而上的民主与法治的诉求,甚至可以说是“文革”期间中国较有影响的一场大鸣、大放、大辩论之一。

  如果说文革期间这种近乎真正民主的大辩论不可能存在的话,那么也许就更可以说明它的存在价值和它的特殊的历史原因与历史条件。但不管再怎么特殊, “文革”中,民主与法制的是非曲直往往被人为地颠倒黑白,想对民主与法制的一些问题进行真正意义上公平公正的面对面的大辩论更是近乎无稽之谈,因为那时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于在一片“打倒”声中让被批判者低头认罪,一场所谓的“大辩论”,当然挽救和改变不了什么,民主与法制早已淹没在“文革”的旋涡中。在那段岁月里,民主与法制的诉求是不可能得到真正公正的对待的,那点对民主与法制的诉求最终也难逃被扼杀的命运。

  二

  1976年10月,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一举粉碎了“四人帮”,历时十年的“文革”结束,在清查“四人帮”运动中,“李一哲”的问题不但没有平反反而升级了。1977年12月中旬举行的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开宣布“李一哲”是反革命集团。其罪名为“四人帮大乱广东的社会基础”。后来,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还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批与“李一哲”有牵连的干部和青年,也受到隔离审查和内部批判。

  一直到1978年的8、9月,在省委书记习仲勋的直接领导下,广东省委数次研究“李一哲”案件问题,并数次报告党中央。同年12月29日,省委常委召开常委会讨论此案,开始为“李一哲”平反,并于12月30日释放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人①。此后,由分管宣传工作的省委书记吴南生负责“李一哲”的平反工作。在释放后的两天,吴南生与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人进行多次谈话,在明确表态“大字报不是反动大字报,(“李一哲”)不是反革命集团,不是打砸抢分子,不是帮派势力”②之后,也要求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人检讨自己,总结他们青年成长的经验教训。

  1979年1月24日下午,习仲勋和吴南生、王宁以及宫策、雷力行在省委东一楼会议室接见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人。在听取李正天等人详细述说他们写大字报、受到批判和迫害的经过以及提出平反方案之后,要求他们配合省委把平反的事情处理好,并答应安抚因“李一哲”而受牵连的其他二三十人③。

  紧接着,党中央在1979年1月26日批复广东省委的请示,同意为“李一哲”平反。2月1日上午,习仲勋、吴南生、梁冀、宫策、雷力行等,在省委东一楼会议室第二次接见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习仲勋主动承担上届省委的责任,跟他们分析了“李一哲”事件错误处理的历史原因和历史条件,要他们理解和正确对待,并指出林彪、“四人帮”是造成他们问题的总根子;告诉他们是在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的精神下才可能对他们的事情进行平反的;要求他们首先要感谢党中央,要解放思想,并要在平反大会上控诉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和极左思潮;要求他们要把这件事件当成是历练自己;要求他们大会发言要讲过去没有民主与现在有民主的鲜明对比;要求他们划清社会主义的民主、无产阶级的民主和西方的民主、资产阶级民主的界限。④谈话过程中,还通知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人2月5日在友谊剧院召开平反大会。当天下午,省委专门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如何召开平反大会问题。

  2月2日,郭鸿志、李正天、王希哲三人给省委、习仲勋、吴南生写了一封紧急信,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在广州最大的会场中山纪念堂而不是在原定的友谊剧院召开平反大会;二是希望习仲勋能参加平反大会;三是强烈希望省委领导接见“李一哲反革命集团”所有成员一次。因为在友谊剧院召开平反大会并不是有意缩小“李一哲”的影响,要见报,全中国、国内外都知道,强调选择开会的地方是偏执的无理的要求,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事情不能说改就改;再则,由于时间问题,习仲勋要赶着到肇庆参加地委召开的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会,并无时间参加;“李一哲”问题的平反,委托省委书记吴南生代表省委讲话以及省委一位常委主持会议并宣布省委的决定,已经表明省委的重视程度了。所以,习仲勋于2月3日晚上开完省委会议之后,在11时23分至2月4日2时20分,连夜在省委东一楼会议室再次接见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在批评他们提出的前两个问题的同时,答应接见“李一哲反革命集团”的所有成员和有牵连的人。

  2月4日下午,习仲勋在省委组织部东湖招待所会议室接见了“李一哲集团” 成员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李秀芳、陈锦禄、杨万翔等30人。习仲勋在接见过程中指出, “李一哲”的问题,本来应该早解决,但没有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不能早解决,任何事情的解决都有个过程。冤、假、错案太多,要查清,需要时间。他教育“李一哲集团” 成员要相信和理解省委的集体领导。但“李一哲集团” 成员由成员张嘉琪念了“对‘李一哲反革命集团’平反问题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仍强烈要求满足前两个条件,结果受到习仲勋严肃批评,事后按计划召开平反大会。⑤

  2月6日下午,省委按原决定,“李一哲反革命集团”平反大会在广州友谊剧院召开,会议是公开的形式,有一千多群众参加大会。会上,省委常委寇庆延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处理“李一哲”案件的决定》。《决定》指出:1978年12月29日,省委常委在重新讨论“李一哲”案件之后,一致认为“李一哲”不是反革命集团,《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不是反动大字报,应予平反。并指出:“因‘李一哲’问题被拘留的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应予释放”;“‘因李一哲’问题受牵连被审查的其他人,应按照本决定的精神,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省委认为,在处理‘李一哲’问题上的错误,应由省委承担责任,进行自我批评。省委要求有关单位依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抓紧解决有关‘李一哲’案件的遗留问题。”①省委书记吴南生代表省委主要围绕“发动大字报”问题和反革命集团问题做了讲话,指出:第一,“李一哲”案件关于所谓“发动大字报”问题现在看来,这张大字报提出民主与法制的问题和回答这些问题的观点在许多方面是正确的。例如,大字报针对林彪反党集团破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大搞封建法西斯的现实,指出了林彪反革命集团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延续二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的意识形态,等等。又如,大字报中表现出来的对江青一伙搞所谓“反复辟”、“反回潮”的不满,对江青他们歪曲历史,别有用心地评价法家人物,以及对所谓评法批儒不联系林彪祸害的实际提出的批判,都是对的。但我们却把大字报看成是破坏安定团结,妄图搞新的“匈牙利事件”,对它作了错误的批判。第二, “李一哲”一案发生的历史条件比较复杂,被错认定为敌我矛盾,性质混淆了,所以省委认为“李一哲”不应定为反革命集团。末了,吴南生还指出,通过对李一哲案件的处理,省委认为需要总结一些经验教训,简要有:1.一定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错必纠。2.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允许人民讲话,鼓励人民关心国家大事,集思广益。大会上,李正天等三人分别发言,表态一致拥护省委关于处理“李一哲”案件的决定和吴南生的讲话,有关情况当年《南方日报》做了报道。②

  由于会前与“李一哲集团” 成员的思想工作做得比较充分,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反映不错,平反大会社会效应较好,这在广东省委会后给中共中央报送的《关于“李一哲”案件平反的情况报告》中有所提及。③ 《南方日报》上题为《广州市干部和群众对省委为“李一哲”案件平反的反映》的报道说:省委公开为“李一哲”案件平反,广大干部和群众反映强烈。许多人说,省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为“李一哲”案件平反,并由省委承担责任,公开检查错误,进行自我批评,是大得人心的。④

  2月25日上午,习仲勋在珠岛宾馆11号楼202房接见李正天。习仲勋谈了对《中国青年报》刊载中央美术学院一位老师的文章的看法。批评文章某些不妥当写法之后,再一次对李正天做思想工作指出:“省委对‘李一哲’案件的处理,中央和各方面都是同意省委的处理意见的”,“从现在的省委、我,都是要立即解决你们的问题的。不是因为你们几个人怎么样,广东的冤案、假案、错案还多得很,比你们的案子大的也很多”,“讲民主,不能讲资产阶级个人民主,要讲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民主。”在询问李正天等四人平反情况之后,习仲勋要求李正天“在艺术上还要精。还要学习马列主义,还要搞社会工作”。还鼓励李正天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要求入党。”李正天回答说:“不能离开法制讲民主”,“我认为‘李一哲’作为历史已经过去了,今后不再以‘李一哲’的名义去搞什么东西了,以后要写什么,以个人的名义去写”,“我永远不忘记我是党的儿子,人民的儿子,不要忘记党的领导。……党把我这样从十二三岁的孩子,送到美术学院少年班,培养12年,是党一口饭一口饭把我养大,又教会了我本领,我是要报答的。……我不要求当官,我不要求任何条件。只有一个要求,我的待遇就是按我同届毕业生的转正、定级、提级、计算工龄去办。” ⑤最后,习仲勋明确表态:“凡是合理的要求,过去应该办没有办的,都要落实。现在还没有办的,可以提意见。”⑥

  三

  平反后,李正天等四人决定在是年4月5日上午在红花岗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中朝血谊亭内举行理论讨论会。为邀请与会者,3月15日,他们在广州市街头多处贴出《为纪念“四·五”运动三周年理论讨论会启事》,署名“李一哲”,王希哲和李正天还分别联系香港《争鸣》杂志,要求在《争鸣》杂志上刊登该启事。3月16日上午,李正天和王希哲还联名写信给习仲勋,希望省委和习仲勋理解并提供物质支持。

  为此,3月17日下午,习仲勋在团省委书记李海东和省委办公厅陈仲旋、雷力行、琚立铭等人的陪同下,在省委珠岛宾馆五号餐厅约见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严肃批评他们的做法:贴大字报是文革中搞的错误做法,4月15日是春交会成千上万外宾来广州,这样公开大搞研讨会影响不好,这不是民主,是无政府、无纪律,“现在,党中央多么强调安定团结,在广东更有强调的必要,要有良好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你们这样搞不符合中央的精神”,“省委的态度很明确,你们这样搞是错误的,我们是反对的。咋办?给你们一天时间,你们商量一下。”⑦ 经习仲勋做工作之后,李正天、王希哲等接受省委的意见,取消这次“讨论会”。

  3月19日上午,省委委托李海东约见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等,要求他们做好善后,消除影响,并交代了具体做法。当天晚上,以《再启事》:“原定于烈士陵园召开的‘四·五’理论讨论会因故取消举行。”,此事告终。

  事隔不久,风波再起。由于“文化大革命”中极左思潮、无政府主义和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在未经批准情况下,青年工人刘××等人组织了一个“广州科学社会主义学会”,还办了《人民之声》杂志。3月28日,该学会在广州几处热闹的街头贴出海报:定于4月5日下午5时半,在烈士陵园对面广场举行集会,风雨不改,准备发表有关民主问题的演说,同时出售“学会”办的油印刊物。团省委按照习仲勋的指示,从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出发,以劝说的方式,力求阻止这次集会。

  4月1日,《未来》编辑部仍旧在广州师范学院召开讨论会,王希哲等人在会上讲话,讲话要点:一、对形势的看法;二、对党的看法;三、对国家经济体制的看法;四、对毛主席的看法。4月2日晚上,习仲勋、杨尚昆在留园六号听取广州市负责人梁湘、薛焰和团省委李海东有关两天来对《人民之声》、《未来》两个刊物人员做思想劝导工作的汇报后,立即约见李正天。李正天谈了他所了解的情况后声明自己没有参加讨论会,并强调王希哲不能代表“李一哲”,答应以个人名义去说服他,说服不了就由他自己负责,并表明要为安定团结做贡献。随后,李正天建议第二天找王希哲、刘××等人开个会,做劝说工作;并建议由团省委出面召开一个理论讨论会,代替和取消集会,得到杨尚昆的同意。①

  4月3日晚上,团省委李海东、江东海等人约见“广州科学社会主义学会”、《未来》编辑部的主要成员刘××以及李正天等17人,进一步劝说他们取消公开集会。10时30分至12时25分,习仲勋、杨尚昆刚刚接见香港总督回来,就赶到团省委会议室,习仲勋极为严肃地指出这样集会的危害性,要大家爱护安定团结局面,“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安定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搞四个现代化的话不说,不利于搞四个现代化的事不做。”杨尚昆也严肃批评他们这种不经请示的无政府主义的做法。李正天也参与了劝说。“学会”最终答应撤销4月5日集会,改为4月5日由团省委召集第一次青年理论讨论会。②

  4月5日至28日,习仲勋赴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4月25日,中共广东省委就此事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秘书长兼宣传部长胡耀邦和党中央送交了一份报告,汇报了与李正天等人多次谈话的情况,并将习仲勋等领导接见李正天等人的三次谈话记录附上。并针对北京有的单位来函要求调李正天等人去工作或邀请他们去参加一些集会的情况(据李正天本人回忆:一是,当时开平反大会时就有香港记者邀请他去参加法国国际笔会,被李正天婉言谢绝,并当场向吴南生汇报和表态不去的;二是,释放后暂住组织部招待所期间,中国社科院黎澍曾邀请他去北京工作,李明确表态自己不想去,想回母校,实现自己小时侯就有的当老师的理想,事后也向习仲勋做了汇报。因此,省委才有让他们留在广东的意见。③ ),中共广东省委提出“最好还是让他们留在广东目前的工作岗位上,扎扎实实地经受一些锻炼,对他们的成长较为有利。建议耀邦同志是否在适当的时候和适当的场合说一下,不要轻易调这些人去北京工作或邀请他们去参加什么座谈会”。④

  以习仲勋、杨尚昆和吴南生等省、市领导亲自牵头处理的“李一哲”案件的平反以及善后工作最终得到较圆满解决。据李正天说:整个平反过程,他亲身体会到习仲勋、吴南生等领导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认真的办事态度。最近,在采访李正天过程中,李提供了一份画展报道资料——2008年9月5日,在由广州美术学院主办的《大灵魂的生命激情——李正天作品展》上,吴南生参观画展时对李正天说:“文革”中,“李一哲”能提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问题,是很勇敢的,这个问题在今天仍很重要。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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