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将于近期组织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含实操)
时间: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具体安排:笔试: 9:00-10:00,实操:10:00-11:00
地点: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二楼210房(广州市下塘西路447号)
参加人员: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参加笔试和上机实操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
时间: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15:30
地点: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三楼学术报告厅
参加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3名参加面试,每人15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4月1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以短信方式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认。届时,请收到短信后直接署名回复,格式为“参加笔试+署名”或“不参加笔试+署名”。
(二)如有疑问请于4月13日(星期一)来电咨询,电话:13822138870。
(三)参加笔试的考生4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前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请备齐身份证和工作证原件(无工作证者须开具单位身份证明)、户口本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审核完毕进入候考室(二楼阅览室),8:45集中进入试室,并将身份证和工作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备查。
(四)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五)考生可携带证件、钢笔、签字笔到座位应考。手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设备,与提包等物品一并放到指定地点(二楼阅览室)统一保管,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入试室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单位和考号,不得在答卷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按零分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卷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答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答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答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一)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4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前报到。
附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参 加 笔 试 人 员 名 单 |
(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排名) 2015年4月10日 |
考号 | 姓名 |
01 | 刘成晓 |
02 | 梁斯豪 |
03 | 杨玲 |
04 | 谢东生 |
05 | 曾璟 |
06 | 赖翔 |
07 | 周国英 |